6月8日,
润丰股份
(837380)发布关于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接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润丰股份向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证监会受理后,将立即向股转系统申请暂停交易,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在暂停交易后的停牌期间将无法交易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此外,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投资者通过股转系统二级市场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开资料显示,润丰股份于2016年7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生产销售非危险品类精细化工产品、农药原药和制剂、危险品(三氯化磷、氯甲烷、盐酸、80%硫酸等);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同比增长30.80%,实现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30.25%,公司实现了收入与利润的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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