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私人基金会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实体(通常被称为设立人)创建,并且必须捐赠至少10000美元或等值的资产作为基金会的初始基金。
基金会的名称必须包含 “基金”或“基金会”字样。命名可以使用任何语言,但必须用拉丁字母表示。
一个基金会应该有至少10000美元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包括基金会后续受捐资金或资产,所以大部分基金会的初始注册资本都是10000美元。然而,法律没有规定10000美元的注册资本需要在多短的时间内缴满。法律同样没有规定注册资本的上限。注册费用是具体根据注册资本的金额确定。
注册基金会所需的文件:
1.身份证明(国际护照)-经认证的副本
2.居住地址证明(近3个月)-经认证的副本
3.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对账单
4.专业推荐信
5.个人简历
填妥客户尽职调查表和确认书并签名(草稿将在适当的时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