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五年违约的信托产品比较多,二级市场去杠杆,非标资金池清理,地产监管严调控,地区平台信用恶化,也有好几家信托公司搞股东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直接出现系统性风险,所以相当一部分的信托投资人都有信托产品处于延期。那信托产品延期了要不要责怪理财经理?有一部分投资人还是对理财经理心存不满的,会认为理财经理把风险产品推荐给他,或者夸大隐瞒宣传,最后导致了自己产品造成延期。当然也有部分投资人还是比较理性的,首先清楚自买自担,会认为产品违约又不是理财经理的问题,是市场不好或者理财经理也不知情。
作为理财经理:推荐产品一定要推荐给有风险接受能力的投资人(合格投资人),推荐产品期间要有风险揭示(跟投资人讲清楚该产品存在的极端风险),不能隐瞒、夸大、承诺保证,专不专业没那么重要,但对投资人一定要真诚诚信。
作为投资人:购买信托产品一定要知道信托产品不可能是0风险,只存在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或者高风险。另外也得明白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道理。理财经理只是销售,只是推荐产品的业务人员,没法控制产品的风险情况,只能提供一些参考建议,自己对产品的安全性程度还是要有基本的认知和了解。当然也得分情况,如果说产品违约是因为融资方问题或者市场问题,理财经理也不存在欺瞒这类情况,也完全没必要怪理财经理,找信托公司就好了。如果说有非常清晰的证据发现是理财经理刻意欺瞒夸大或者编造,严重误导了自己购买产品的主观判断,那就可以有充足的理由找理财经理责任了。
总的来说,除非理财经理确实存在严重道德问题,不然我觉得信托产品延期,真没必要怪他。第一,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个理财经理希望自己的客户去踩雷,那是自断财路和自找麻烦。第二,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且没有0风险的理财产品,这应该是每个投资人必须存在的理念。